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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理工大学 - 师资博士后

来源:今日招聘 | 发布时间:2022-12-07 16:19:54 |  访问:30024

附加文档

2022年长春理工大学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公告(1号)暨第五届青年学者论坛公告.zip

一、学校简介

长春理工大学原名长春光学精密机械学院,1958年由中国科学院创办,是新中国第一所培养光学专门人才的高等院校。“两弹一星”元勋、两院院士王大珩先生为学校创始人、第一任院长。经过60多年的建设与发展,学校现已成为一所具有鲜明光电特色和国防特色的吉林省省属重点大学,是吉林省、国家国防科技工业局、长春市共建院校,享有“中国光学英才摇篮”的美誉。

因光而生,追光而行。学校形成了以光电技术为特色,光、机、电、算、材相结合为优势,工、理、文、经、管、法、艺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构建了光机电一体化、系统完备的大光电学科体系,光、机、电、算、材、化主干学科均已获得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拥有1个国家重点学科、4个吉林省重中之重学科、16个吉林省特色高水平学科;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9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学校科技平台包括:1个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2个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3个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5个省部级重点实验室、15个省部级工程研究中心(含科技创新中心)、2个省部级国际科技合作基地、2个省部级高等学校高端科技创新平台、5个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1个省部级公共技术研发中心、10个省部级人文社科基地。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优秀博士

1.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健康,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优秀人才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3)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或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专业素质、综合能力和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所需要的政治面貌、专业、资历等其他条件。

2.人才待遇

(1)聘用为我校事业编制教师。

(2)根据《长春理工大学优秀博士引进管理办法》,为符合条件的优秀博士提供安家费10-30万元;提供科研启动经费,理工科5-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学科3-10万元。

(3)安排教职工单身公寓,提供必要的办公和科研等工作条件。

(4)符合我校专业技术职务激励性政策申报条件者,博士在读期间的科研成果可作为评定职称的依据,按照学校相关认定标准进行认定。

(5)对于特别优秀的人才,可根据个人情况和学校发展需求一事一议。

(二)师资博士后

1.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思想健康,遵守纪律,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3)取得博士学位一般不超过3年。

(4)具有较强的独立科研能力和较高的学术水平,具有良好的发展潜力。

2.师资博士后待遇

(1)学校提供资助经费和生活补贴,每年11万元人民币以上,在站两年内享受在职教师同等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及其他职工福利。

(2)在站期间,学校提供一定科研启动经费。入选国家创新人才支持计划,获批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面上资助、特别资助、吉林省博士后科研人员择优资助等项目的,给与相应支持。

(3)优秀师资博士后出站后可通过绿色通道聘用到我校事业编制内工作。正式录用为我校事业编制教师,且符合我校优秀博士引进管理办法基本条件,可享受相应工作和生活待遇。

(4)安排教职工单身公寓或博士后公寓,提供必要的办公和科研等工作条件。

(5)博士后在站期间或出站后可按照我校相关规定参与职称评定。符合我校专业技术职务激励性政策申报条件者,博士在读期间及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的科研成果可作为评定职称的依据,按照学校相关认定标准进行认定。

三、招聘岗位及报名方式

意向青年学者可将个人简历发送至电子邮箱进行报名,招聘采取校院两级考核方式,招聘单位随时开展考核,学校不定期组织集中考核。具体招聘单位、学科及联系方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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